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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 一广告公司被处新疆乌鲁木齐高炮广告牌制作发布罚款2000元

2020-06-04 03:41:49  点击:

  一广告公司未经任何审批手续,违规在居民楼墙面设置商业宣传广告,被城管执法人员发现。近日,城管部门向这家广告公司开出了2000元的罚单。

  5月29日下午,掇刀区城管执法局团林中队在团林铺镇集镇开展经营秩序规范专项行动,发现将军东路一居民楼墙面被刷满商业宣传广告。经调查,该处墙面广告为产品销售喷绘,未经任何审批手续,新疆乌鲁木齐高炮广告牌制作发布属私自设置的违规户外广告。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测量,墙面广告长6米、高8米,几乎占满了整个墙面,严重影响了集镇形象。执法人员当即联系到制作喷绘的广告公司,向公司方讲解了户外广告的设置需经过一系列审批手续,高炮广告以及对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新疆乌鲁木齐高炮广告牌制作发布随后,新疆乌鲁木齐单立柱广告牌制作图。执法人员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依据《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相关规定罚款2000元。

  城管部门将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监管力度,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发现一起,高立柱广告新疆乌鲁木齐高炮广告牌制作发布处置一起。

  《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内容的监督管理工作。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专项规划、技术规范和国家城市容貌标准,使用的文字准确,商标、图案内容合法,符合公共道德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户外广告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未经批准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新疆乌鲁木齐广告牌钢架结构图新疆乌鲁木齐高炮广告牌挂布,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荆门晚报通讯员周梦芸 陈晶晶 记者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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